项目验收提醒

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国内合作处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于827日前,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提交结题验收材料,避免因超期进入黄名单。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年度报告、科技报告、项目验收材料。注意:科技报告不等同于项目验收材料,需按要求完整提交。

       验收操作流程可参考《黑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操作说明书》,下载路径: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首页-操作指南-黑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操作说明书。

       联系人:王睿婷18346025817

       国内合作处 

       20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