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牵头开展与中央部委以外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对接,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推进合作协议签署及合作事项落实(地方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奖励除外)。
2. 牵头开展与军工央企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对接,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推进合作协议签署及合作事项落实。
3. 负责指导、监管地方研究院的建设运行。
4. 负责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
5. 制定学校关于国内校地、校企、校际民口横向科研合作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并负责相关科研合作项目。
6.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校知识产权转化等相关工作,面向学校科研团队进行重大项目挖掘,开展成果转化一站式全流程综合服务;
2、培育高水平、专业化专兼职技术经纪人队伍,着力夯实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考核;
3、开展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激励,全面完善成果转化在人事评聘、教师考核、收益分配等各项政策中指标项,深入宣贯,形成多维激励合力;
4、负责技术转移分中心全国布局及建设,结合区域优势,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开展业务对接指导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5、负责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高校等成果转化重大平台建设;
6、建设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重点项目库、分类专利库、企业需求库、金融机构对接库等重要信息服务资源,定期扩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