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线上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国内合作处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依据《产业技术研究中心(院)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黑科规〔2022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业研究院”)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布局方向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二、备案条件

  (一)产业研究院备案条件

1.企业生产领域应属于我省产业振兴确定的重点领域。

2.企业应具有一定科技投入和研发能力。企业实缴资本应超过合作项目的资金额度。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类别。

3.双方合作项目额度应在200万元以上,且企业先期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启动资金。

4.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

5.双方应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建立市场化的开放合作机制。鼓励省内同行业(领域)企业与产业研究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共同推动产业迭代升级。

  三、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名称

  备案名称要科学、严谨、客观、合理,主要研究方向在突出我省优势和特色的前提下高度集中凝练,避免过于宽泛。产业研究院名称统一按照“黑龙江省XX(技术细分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命名。

(二)信息填报

请相关教师联系合作企业,由企业填报。

1.单位注册

  未注册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41.51.120:8180)的研究院企业法人,须按要求先注册服务平台账号(见附件)。

2.备案申请

  (1)产业研究院备案。新申请备案省产业研究院需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科技创新平台”入口,点击“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在线填写《黑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请书》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推荐和备案

  申请单位线上提交产业研究院备案申请后,经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科技厅。省科技厅按程序履行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厅会议审定、公示备案等程序。

  四、备案时间

  (一)2025年产业研究院提交截止时间:202511917:00时。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111117:00时。

  (二)此前已线下备案的产业研究院企业法人的单位,须在20251117日前完成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注册,纳入平台管理,注册后告知平台技术支持,关联平台相关信息后再登录填报。过期未按要求完成并经反复提示而拒不配合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说明

  研究院建设由省科技厅重大任务与前沿技术处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处(科技一处、科技二处、科技三处)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领域规划布局和指导服务。其中,科技一处负责信息、材料、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技二处负责交通、海洋、农业农村、食品加工、航空航天等领域;科技三处负责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城镇化与城市、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等领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负责协助材料审查和服务指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工业技术研究院高向阳

  电话:15004637247

  (二)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0451-58688095

  (三)业务管理

  省科技厅重大任务与前沿技术处周宇飞

  电话:0451-82628293

  省科技厅科技一处关瑛玺

  电话:0451-82628379

  省科技厅科技二处西天一

  电话:0451-82625077

  省科技厅科技三处

       电话:0451-82628292

       哈工大国内合作处王睿婷

       电话:183460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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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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